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琰女士、独立董事关瑞章先生及董事陈庆昌先生三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潘琰女士担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并调整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独立董事艾春香先生、董事郑昕先生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主要就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各委员在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有效监督了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名称 |
1 | 2024年1月13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的总结》;2.《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3.《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2 | 2024年4月24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5.《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8.《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9.《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总结》。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名称 |
3 | 2024年7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总结》;3.《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专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
4 | 2024年8月26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的议案》。 |
5 | 2024年10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总结》。 |
6 | 2024年12月31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进场前事项沟通》。 |
三、审计委员会
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故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确认了年度审计计划和相关工作安排,并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
议。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协助年报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报告,同时监督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及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在其他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通过检查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结果真实有效,未发现待整改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较好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与管理层、内审部门和外审机构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内控体系更加完善,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