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603663)_公司公告_三祥新材: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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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06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2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3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77人调整为7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34.50万份调整为231.50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公司本次授予日的确定、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等相关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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