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61 公司简称:恒林股份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请年审会计师对该报告中公司填报的内容核实并确认。年审会计师是否已核实确认:√是 □否年审会计师姓名:施其林、王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注:如选是请继续填写后续内容。
二、 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 安徽信诺家具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王扬华、王继 | 北方亚事咨报字[2023]第01-051号 | 可收回金额 | 商誉未出现减值损失 |
| 太仓吉盟商业设备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王扬华、王继 | 北方亚事咨报字[2023]第01-050号 | 可收回金额 | 商誉出现减值损失 |
| 东莞厨博士家居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黄明、刘云霞 | 坤元评报〔2023〕279号 | 可收回金额 | 商誉未出现减值损失 |
三、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资产组名称 |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备注 | 是否计提减值 | 备注 | 减值依据 | 备注 |
| 安徽信诺家具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不存在减值迹象 | 否 | 未减值不适用 | |||
| 太仓吉盟商业设备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其他减值迹象 | 是 | 专项评估报告 | |||
| 东莞市源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其他减值迹象 | 是 | 公司管理层判断 | |||
| 东莞厨博士家居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不存在减值迹象 | 否 | 未减值不适用 | |||
| 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或资产组组合 | 不存在减值迹象 | 否 | 未减值不适用 |
四、 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组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金额 | 商誉分摊方法 | 分摊商誉原值 |
| 安徽信诺家具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家具制品业务资产组 | 能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 含商誉相关最小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同商誉初 始确认时保持一致) | 47,581,033.10 | 公允价值分摊 | 25,418,872.47 |
| 太仓吉盟商业设备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五金制品业务资产组 | 能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 含商誉相关最小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同商誉初 | 931,765.11 | 公允价值分摊 | 0 |
| 始确认时保持一致) | |||||
| 东莞市源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硅胶枕业务资产组 | 能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 含商誉相关最小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同商誉初 始确认时保持一致) | 2,175,835.65 | 公允价值分摊 | 0 |
| 东莞厨博士家居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板式家具业务资产组 | 能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 含商誉相关最小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同商誉初 始确认时保持一致) | 575,787,130.74 | 公允价值分摊 | 165,847,561.34 |
| 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或资产组组合 | 新材料地板资产组 | 能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 含商誉相关最小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同商誉初 始确认时保持一致) | 990,015,438.72 | 公允价值分摊 | 294,944,959.50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无
按上述表格填写前会计期间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构成(如有差异)。
(一) 变更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组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金额 | 商誉分摊方法 | 分摊商誉原值 |
| 不适用 |
五、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一) 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由于被评估的资产组所处宏观、行业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充分支持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在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评估假设如下:
1、前提假设
1)交易假设: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它是假定评估对象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2)持续经营假设:持续经营假设是评估对象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2、一般假设
1)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2)资产组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假设资产组的经营管理人员能恪尽职守,资产组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4)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不变价格体系确定的,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3、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前提;
2)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3)在可预见经营期内,未考虑生产经营可能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处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产生的损益以及其他营业外收入、支出;
4)不考虑未来股东或其他方追加投资对资产组价值的影响;5)假设业务正常经营所需的相关批准文件能够及时取得;6)假设评估过程中涉及的重大投资或投资计划可如期完成并投入运营;7)假设评估过程中设定的特定销售模式可以延续;8)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建造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评估对象形成的现金流入为每年年末流入,现金流出为每年年末流出;10)本次评估未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得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二) 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组名称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内其他资产账面价值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 安徽信诺家具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12,963,624.96 | 12,455,247.51 | 25,418,872.47 | 47,581,033.10 | 72,999,905.57 |
| 太仓吉盟商业设备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1,897,451.29 | 934,565.56 | 2,832,016.85 | 9,633,159.10 | 12,465,175.95 |
| 东莞市源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1,218,738.22 | 731,554.98 | 1,950,293.20 | 2,846,721.32 | 4,797,014.52 |
| 东莞厨博士家居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165,847,561.34 | 0 | 165,847,561.34 | 575,787,130.74 | 741,634,692.08 |
| 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或资产组组合 | 279,385,728.05 | 15,559,231.45 | 294,944,959.50 | 990,015,438.72 | 1,284,960,398.22 |
(三) 可收回金额
1.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组名称 | 公允价值层次 | 公允价值获取方式 | 公允价值 | 处置费用 |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 安徽信诺家具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第三层次 | 收益法测算 | 280,403,384.57 | 2,703,025.38 | 277,700,359.19 |
| 太仓吉盟商业设备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第三层次 | 收益法测算 | 1,543,340.16 | 611,575.05 | 931,765.11 |
| 东莞市源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第三层次 | 收益法测算 | 2,283,435.65 | 107,600.00 | 2,175,835.65 |
| 东莞厨博士家居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第三层次 | 收益法测算 | 752,483,092.08 | 5,203,847.38 | 747,279,244.70 |
| 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或资产组组合 | 第三层次 | 收益法测算 | 1,356,843,093.48 | 8,498,350.49 | 1,348,344,742.99 |
前述信息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是 √否
无
2.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组名称 | 预测期间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预测期利润率 | 预测期净利润 | 稳定期间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稳定期利润率 | 稳定期净利润 | 折现率 |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
| 安徽信诺家具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2023年至2027年 | 2023年至2027年分别为:1.06%、1.40%、1.40%、1.40%、1.40% | 2023年至2027年分别为:9.74%、9.83%、9.85%、9.80%、9.74% | 2023年至2027年净利润分别为:3,620.40、3,701.75、3,762.77、3,795.63、3,826.87 | 2028至永续年 | 0% | 9.74% | 3,826.87 | 16.64% | 25,694.31 |
| 太仓吉盟商业设备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2023年至2027年 | 2023年至2027年分别为:14.88%、10.38%、5.59、2.80%、1.05% | 2023年至2027年分别为:-3.92%、-1.74%、-0.87%、-0.25%、0.27% | 2023年至2027年净利润分别为:-154.82、-75.60、-39.96、-11.84、12.83 | 2028至永续年 | 0% | 0.22% | 10.50 | 12.64% | 85.75 |
| 东莞市源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2023年至2027年 | 2023年至2027年分别为:76.42%、40.07%、16.26%、10.62%、0.00% | 2023年至2027年分别为:0.40%、4.40%、5.77%、6.54%、6.39% | 2023年至2027年分别为:3.41、51.81、79.06、99.08、96.87 | 2028至永续年 | 0% | 6.52% | 98.81 | 11.88% | 217.17 |
| 东莞厨博士家居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2023年至2027年 | 2023年至2027年分别为:-9.80%、-0.70%、8.00%、5.00%、2.99% | 2023年至2027年分别为:7.07%、6.78%、6.93%、7.04%、7.30% | 2023年至2027年分别为:5,735.23、5,463.71、6,033.45、6,438.95、6,871.47 | 2028至永续年 | 0% | 7.30% | 6,871.47 | 12.88% | 74,900.00 |
| 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或资产组组合 | 2023年至2027年 | 2023年至2027年分别为:10.00%、8.00%、6.00%、5.00%、3.00% | 2023年至2027年均为:9.29% | 2023年至2027年分别为:15,405.06、16,637.47、17,635.71、18,517.50、19,073.03 | 2028至永续年 | 0% | 9.29% | 19,073.03 | 11.52% | 136,600.00 |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否 |
| 预测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否 |
| 预测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否 |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否 |
| 稳定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否 |
| 稳定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否 |
| 折现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否 |
(四) 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组名称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
| 太仓吉盟商业设备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12,465,175.95 | 931,765.11 | 2,832,016.85 | 1,897,451.29 | 0 | 1,897,451.29 |
| 东莞市源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4,797,014.52 | 2,175,835.65 | 1,950,293.20 | 1,218,738.22 | 0 | 1,218,738.22 |
六、 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是否存在业绩承诺 |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 备注 |
| 不适用 |
七、 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首次业绩下滑50%以上的年度 | 下滑趋势是否已扭转 | 备注 |
| 不适用 |
八、 未入账资产
□是 √否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型 | 资产寿命 | 未入账原因 |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