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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放)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工作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公司发展需求高度契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徐放女士,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航空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航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担任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第七届上海市知联会理事;自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亲自以通讯委托缺席是否连续两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数出席次数方式参加次数出席次数次数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大会的次数
徐放998003

在出席每次会议前,对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主动与相关人员沟通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对外担保预计、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均经过认真了解、客观谨慎的思考,并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工作,如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参加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同时,本人主动利用非会议时间开展常态化实地工作,多次深入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场办公与实地考察,通过与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沟通、调研访谈等形式,实时跟踪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经营管理动态与财务状况,为公司战略布局优化、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提供专业意见。本人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围绕审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工作进度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助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与效率。此外,本人还通过现场面谈、电话沟通、微信交流等多样化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高频

次、常态化联系,对外部环境变化及市场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予以高度关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在各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均会及时将完备的会议资料提交本人审阅,并对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予以积极配合与支持,定期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推进进度,针对本人提出的问题也能迅速反馈、高效解决,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顺利履职营造了良好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关联交易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本人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的并累计至2024年年末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的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的并累计至2024年年末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以及薪酬情况2024年度,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简历,本人认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024年度,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体系规定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恒林股份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使用计划等因素,制定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七)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八)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财务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

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度,公司依据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进行内部监督跟踪,形成合理有效的内控体系,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在内控体系下健康、稳定运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总体评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恒林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学习并切实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与经营决策,与公司治理层、经营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独立客观立场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持续提升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等关键事项。本人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秉持谨慎、勤勉、诚信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具建设性的意见,推动公司治理完善,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5年,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同时,本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过去一年中给予的积极、高效配合与大力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放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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