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603661)_公司公告_恒林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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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目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1—2页

二、附件………………………………………………………第3—7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3页

(二)本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4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工作完备证明材料…………第5页

(四)本所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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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8178号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林股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恒林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恒林股份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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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3页共7页本复印件仅供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天健〔2025〕817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4页共7页本复印件仅供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天健〔2025〕817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天健〔2025〕817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

本复印件仅供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天健〔2025〕817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卢娅萍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天健〔2025〕817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张彬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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