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联股份(603648)_公司公告_畅联股份: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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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9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并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1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葛其泉先生、樊志强先生、徐峰先生、胡奋先生、李征宇先生组成。

由于原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吕巍先生于2021年3月辞职,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胡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选举胡奋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届次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1/4/261、审议《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1/8/26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1/10/28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1/12/10讨论2022年度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

三、2021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1年4月,经审计委员会评估,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同时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相应的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以上原因,审计委员会决定提请董事会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的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2021年度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数据准确、完整,编制流程符合公司内控制度,不存在任何不正当行为或是重大错误。公司的财务报表在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各类财务状况。

3.评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

2021年度期间,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均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行为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最新的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指导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会计

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进行了指导、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及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要求。

四、履职情况评价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各类规定、指引,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地履行了工作职责,确保了公司的运作合规、规范,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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