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603639)_公司公告_海利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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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8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查,在认真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新一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简历等进行了核实,现在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杨爱义、杨永珍和黄海波的任职资格、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议案中有关独立董事的提名,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选举。 2、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葛尧伦、张爱英、葛家成、徐洪涛、毛志建和刘玉龙的任职资格、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上述有关董事的提名,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选举。

二、关于确定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薪酬方案参考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薪酬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_______ ___(姜省路)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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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强)

年 月 日

_______ ___(周明国)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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