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公司(仅指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308,849,049.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124,079.69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7,973,128.79元;按照规定扣除全体股东已分配的股利后,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7,085,175.8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339,898,3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9,949,16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3.7%。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的原则,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9,949,168.00 | 170,003,048.00 | 340,230,446.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1,372,732.58 | 473,202,442.19 | 460,009,892.48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17,085,175.8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80,182,662.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71,528,355.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80,182,662.00 | ||
现金分红比例(%) | 183.08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充分考虑并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