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603639)_公司公告_海利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时间:

海利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639证券简称:海利尔公告编号:2025-024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有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次回购注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21年3月6日,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3月6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于2021年3月1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确定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5月10日,登记数量为541.4万股。

6、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3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9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向14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40万股。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意见。

8、2022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确定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3月15日,登记数量为99.3万股。

9、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31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30%。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3.74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年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30%。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29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30%。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3、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有3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2.4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30%。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5、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26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40%。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有27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不满足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77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7、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40%,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8、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有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6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8.7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2万股)×回购价格(8.7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合计184,687.50元,折合回购价格为9.23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计划先实施2024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再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如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

9.2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339,898,336股变更为339,878,336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20,000-20,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339,878,3360339,878,336
总计339,898,336-20,000339,878,336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39,898,336股变更为339,878,33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339,898,336元减少为339,878,336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的意见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所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6名激励对象需回购注销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