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_公司公告_拉芳家化: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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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

603630证券简称:拉芳家化公告编号:

2025-02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

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2,930,3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6627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中的2,401,300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杜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晨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2,895,81399.973913,8700.010420,7000.015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2,890,91399.970318,7700.014120,7000.015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2,890,01399.969618,9700.014221,4000.0162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2,886,31399.966819,6700.014724,4000.0185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2,884,61399.965519,5700.014726,2000.0198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2,888,39399.968418,7900.014123,2000.017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2,885,91399.966513,2700.009931,2000.023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2,889,91399.969513,5700.010226,9000.0203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132,369,131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519,26292.518518,7903.347823,2004.1337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233,42084.753618,7906.822523,2008.4239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285,842100.000000.000000.0000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519,26292.518518,7903.347823,2004.1337
7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516,78292.076613,2702.364331,2005.5591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520,78292.789313,5702.417826,9004.7929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8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恒瑜、孔维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日?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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