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361Z0365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 1-3 |
2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 | 4-6 |
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361Z0365号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公司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361Z0365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俊超(项目合伙人)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道前 | |
2025年 4月28日 |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63号《关于同意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合计477.00万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49,523.00万元,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上述款项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361Z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700.4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299.53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拟募集金额 | 备案批文 |
1 |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383.33 | 33,200.00 |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外资)》(项目代码:2307-350298-06-01-497732) |
2 | 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62.08 | 1,800.00 |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外资)》(项目代码:2308-350298-06-02-837112) |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拟募集金额 | 备案批文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 | 15,000.00 | |
合 计 | 58,545.41 | 50,000.00 |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58,545.4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5年4月28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合计1,112.74万元,公司拟置换1,112.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1 |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 | 33,200.00 | 1,112.74 | 1,112.74 |
2 | 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 1,8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00.00 | ||
合 计 | 50,000.00 | 1,112.74 | 1,112.74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00.47万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09.72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09.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 |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税) |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1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500.00 | 50.00 | 50.00 |
2 | 发行人律师费用 | 100.00 | 80.00 | 80.00 |
3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37.74 | 37.74 | 37.74 |
4 | 资信评级费用 | 33.02 | 33.02 | 33.02 |
5 | 信息披露费用 | 26.42 | 5.66 | 5.66 |
6 | 发行手续费用 | 3.30 | 3.30 | 3.30 |
合计 | 700.47 | 209.72 | 209.72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