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ONG DANIEL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中有3名激励对象及2名激励对象配偶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不再将上述5名激励对象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名单;同时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9人调整为8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6.47万股调整为
169.27万股。
关联董事方蓉闽女士、曹长森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在《证券时报》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核查,认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以2024年10月24日为首次及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9.27万股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50元/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剩余17.79万股。关联董事方蓉闽女士、曹长森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在《证券时报》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