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6)人员情况:截至 2021 年末拥有合伙人 60 人,中审亚太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中审亚太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403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人。
(7)业务信息:中审亚太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8,951.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520.88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8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07家。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3.93 万元,2021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29.56万元。
中审亚太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2021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以制造业为统计口径)。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2021年度年末数为6,486.45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如下:
序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 行政监管措施机关 | 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
1 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30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胡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深圳证监局 | 2020-7-16 |
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19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深圳证监局 | 2021-11-16 |
3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24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范晓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上海证监局 | 2021-12-3 |
4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部股转会计监管函[2021]9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全国股转公司会计监管部 | 2021-12-27 |
5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4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袁振湘、倪晓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证监局 | 2022-1-20 |
6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2]7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臧其冠、刘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四川证监局 | 2022-3-7 |
序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处罚决定名称 | 行政处罚机关 | 行政处罚日期 |
1 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解乐、李家忠) | 黑龙江证监局 | 2022-8-29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智鸣,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远梅, 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4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8份;2022年开始,作为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经公司与中审亚太沟通,2022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职,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
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其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