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针对《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已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 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调整至营业成本。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对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和核算,对可比期间的数据已按照同口径进行调整,其影响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利润 表项目 | 2021年度 | |
合并 | 母公司 | ||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调整至营业成本 | 销售费用 | -19,121,136.27 | -6,014,221.34 |
营业成本 | 19,121,136.27 | 6,014,221.34 |
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利润 表项目 | 2020年度 | |
合并 | 母公司 |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调整至营业成本 | 销售费用 | -31,741,100.44 | -7,357,767.09 |
营业成本 | 31,741,100.44 | 7,357,767.09 |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