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及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邮件确认,对公司监管工作函回复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由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资源协调、春节假期和苏州地区爆发疫情等原因,截止2022年2月15日,其尚未开展终审工作;公司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审相关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立项评估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公司变更事务所时间延迟。公司不存在其他原因或事先已知晓的情况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树林 许金道 袁秀国
2022年3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王树林 许金道
袁秀国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