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新星南路155号公司行政楼
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9,006,922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6.725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公司董事长徐金根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550,959 | 1.7119 | 146,455,963 | 98.2881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 ||||
A股 | 2,550,959 | 1.7119 | 146,455,963 | 98.2881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550,959 | 1.7119 | 146,455,963 | 98.2881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48,989,622 | 99.9883 | 17,300 | 0.0117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昆山科森 | 2,550, | 98.7458 | 32,400 | 1.2542 | 0 | 0.0000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959 | ||||||
2 | 《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550,959 | 98.7458 | 32,400 | 1.2542 | 0 | 0.0000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2,550,959 | 98.7458 | 32,400 | 1.2542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 以上通过。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褚逸凡、王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