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森科技”或“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4,610.90万元,符
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6号)核准,科森科技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7,108,43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47元,均为现金认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1,299,972.1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5,012,999.72元,实际已收到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转入募集资金为496,286,972.38元,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2,257,108.43元,发行费用的进项税合计411,515.55元经公司认证抵扣后将缴还于募集资金户,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4,441,379.5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全部到位,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838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科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发行预案》”)及《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高精密模具扩建项目 | 45,013.00 | 45,000.00 | - |
微创手术器械零部件生产项目 | 20,120.00 | 20,000.00 | - |
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类产品部件制造项目 | 50,548.00 | 50,000.00 | 34,610.9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5,000.00 | 45,000.00 | 14,833.24 |
合计 | 160,681.00 | 160,000.00 | 49,444.14 |
项目名称 |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募集资金 |
高精密模具扩建项目 | - | - | - |
项目名称 |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募集资金 |
微创手术器械零部件生产项目 | - | - | - |
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类产品部件制造 项目 | 34,610.90 | 34,610.90 | 34,610.9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4,833.24 | - | - |
合计 | 49,444.14 | 34,610.90 | 34,610.90 |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610.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610.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鉴证结论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8535号),认为:“科森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科森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科森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