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参股公司变更业绩承诺期间的独立意见
本次签署《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及变更业绩承诺期间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参股公司变更业绩承诺期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袁秀国 许金道 王树林
2021年3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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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秀国 许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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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