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
金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9,932,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4%。本次徐金
根先生持有的13,000,000股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53,5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8.28%,占公司总股本的11.04%。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王冬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7,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2%。本次王冬梅女士持有的3,300,000股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后,其累计
质押股份数量为29,7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1.81%,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金根先生、王冬梅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7,262,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6%,已合计累计质押83,260,000股,
占其持股总数的42.21%,占公司总股本的17.16%。
2020年1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金根先生将其持有的24,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5%,该部分股份自2020年2月10日起解除限售条件。2020年6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冬梅女士将其持有的3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泰投融宁波八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质押股份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80%(详见公司公告2020-007、2020-008、2020-068)。
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金根先生、王冬梅女士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 名称 |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解质时间 | 持股 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徐金根 | 13,000,000 | 9.29 | 2.68 | 2020年11月3日 | 139,932,561 | 28.84 | 53,560,000 | 38.28 | 11.04 |
王冬梅 | 3,300,000 | 5.76 | 0.68 | 2020年11月3日 | 57,330,000 | 11.82 | 29,700,000 | 51.81 | 6.12 |
注:鉴于公司“科森转债”持续转股,截至2020年11月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公司总股本为485,122,759股。本公告所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所依据的总股本为截至2020年11月3日的股份总数,下同。
本次解除质押后,徐金根先生、王冬梅女士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将基于个人融资需求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股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徐金根 | 139,932,561 | 28.84 | 66,560,000 | 53,560,000 | 38.28 | 11.04 |
王冬梅 | 57,330,000 | 11.82 | 33,000,000 | 29,700,000 | 51.81 | 6.12 |
合计 | 197,262,561 | 40.66 | 99,560,000 | 83,260,000 | 42.21 | 17.16 |
1、公司控股股东徐金根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1,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27%,对应融资余额0.21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2,5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30.4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77%,对应融资余额1.2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王冬梅女士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29,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1.8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12%,对应融资余额0.9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徐金根先生、王冬梅女士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徐金根先生、王冬梅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