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森科技(603626)_公司公告_科森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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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森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4月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树林)

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树林:汉族,196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8年6月至1994年6月任江苏理工大学工业工程系讲师;1994年6月至2003年9月任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副教授;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于上海外国语大学进修;2004年9月至2005年4月任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2005年4月至2006年4月任德国ILLMENAU访问学者;2006年4月至今任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3月至今任镇江布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9年,本人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前,本人对各议案事项预先作充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向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相关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推进董事会及

相关委员会决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更加了解本行业的情况,本人高度关注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安排的培训,听取公司情况介绍;加强与不同层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依托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策略、内控风险管理等提出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经过深入了解、认真讨论,均同意了公司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且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9年度,本人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对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

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支付薪酬的金额、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年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对公司聘任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为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存续期间的公司可转换债券按时兑付兑息。同意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的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树林99001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履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树林2020年4月27日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曲峰)

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曲峰:汉族,1975年生,中国国籍,具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6月至2000年1月任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2月至2001年12月任启凡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1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2012年9月至今任上海铭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分别于2015年4月及2016年6月起担任上海晨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及执行董事;2015年7月起担任Morning Start Investment Pte. Ltd董事;2014年3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9年,本人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前,本人对各议案事项预先作充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向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相关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决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为更加了解本行业的情况,本人高度关注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安排的培训,听取公司情况介绍;加强与不同层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依托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策略、内控风险管理等提出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经过深入了解、认真讨论,均同意了公司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且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9年度,本人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对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支

付薪酬的金额、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年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对公司聘任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为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存续期间的公司可转换债券按时兑付兑息。同意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的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曲峰99001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履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曲峰2020年4月27日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葛其泉)

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葛其泉:汉族,1969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2年7月至1996年7月,任上海扬子木材总厂分厂财务经理;1996年8月至2000年8月任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长助理;2000年8月至2014年6月任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3年3月任上海城市保险公估中心董事;2009年8月至2011年8月任中国证监会第一、二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2014年6月至今任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上海久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11月至2017年12月28日任北京国创富盛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2017年3月任龙利得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2月至今任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3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9年,本人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前,本人对各议案事项预先作充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向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相关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决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更加了解本行业的情况,本人高度关注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安排的培训,听取公司情况介绍;加强与不同层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依托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策略、内控风险管理等提出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经过深入了解、认真讨论,均同意了公司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且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9年度,本人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对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支付薪酬的金额、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年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对公司聘任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为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存续期间的公司可转换债券按时兑付兑息。同意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我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的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葛其泉99001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履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葛其泉2020年4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王树林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曲峰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葛其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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