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森科技(603626)_公司公告_科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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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1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2 月 20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2 月 20 日,并以 5.38 元/股向 4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392,000 股。 三、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我们认为: 1、公司股东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 2、经审查各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各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 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且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我们同意提名徐金根先生、TAN CHAI HAU 先生、向雪梅女士、吴惠明 先生、李进先生、瞿李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 袁秀国先生、许金道先生、张幼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同意将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树林 曲峰 葛其泉  2020 年 2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王树林 曲峰 葛其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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