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债券代码:113521 债券简称:科森转债转股代码:191521 转股简称:科森转股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森科技”)于2020年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王树林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5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内部张榜方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不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4、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调整的说明
(一)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原拟授予权益的47名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上述原因拟取消合计1,36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经调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7人调整为42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0,758,000股调整为9,392,000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 名 | 职 位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
1 | TAN CHAI HAU | 总经理 | 2,600,000 | 27.68% | 0.61% |
2 | 周卫东 | 副总经理 | 800,000 | 8.52% | 0.19% |
3 | 徐宁 | 董事会秘书 | 148,500 | 1.58% | 0.04% |
中层管理人员(含子公司,共39人) | 5,843,500 | 62.22% | 1.38% |
合计 | 9,392,000 | 100.00% | 2.22% |
三、本次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的47名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上述原因拟取消合计1,36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监事会认为:以上调整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