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TAN CHAI HAU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卫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TAN CHAI HAU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卫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TAN CHAI HAU先生、周卫东先生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审阅TAN CHAI HAU先生、周卫东先生、徐宁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我们认为TAN CHAI HAU先生、周卫东先生能够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徐宁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徐宁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前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TANCHAI HAU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卫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王树林 曲峰 葛其泉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