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海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3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
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