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昆山零分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零分母投资”)持有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8,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3%;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珠峰基石”)持有公司 17,3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5%;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中欧基石”)持有公司 2,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零分母投资、珠峰基石、中欧基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4,100,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49%。其中,零分母投资拟减持 16,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9%;珠峰基石拟减持 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中欧基石拟减持不超过 2,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 2018 年 03 月 16 日收到零分母投资、珠峰基石、中欧基石发来的《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零分母投资、珠峰基石、中欧基石 (二)股东持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零分母投资、珠峰基石、中欧基石合计持有公司 38,3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2%。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 2018 年 2 月 9 日解除限售。具体明细见下表: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零分母投资 18,200,000 6.13% 科森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 珠峰基石 17,360,000 5.85% 已持有的股份 中欧基石 2,800,000 0.94% 合计 38,360,000 12.92%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零分母投资、珠峰基石、中欧基石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数量及比例:零分母投资、珠峰基石、中欧基石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1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49%。其中,零分母投资拟减持16,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9%;珠峰基石拟减持 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中欧基石拟减持 2,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减持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等相关承诺,其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零分母投资、珠峰基石、中欧基石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零分母投资、珠峰基石、中欧基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零分母投资、珠峰基石、中欧基石出具的《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