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1 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相关年度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未造成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客户不断优化,目前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电子消费品、医疗器械等知名企业,应收账款的信用期一般 3 至 6 个月。为更加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公司评估了应收账款的构成、安全性以及结合近年来应收账款的回款和坏账核销情况,拟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进一步细化,重新确定计提比例。此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更构成会计估计变更。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应收款项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的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为前五名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采用个别认定。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各单项分别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组合的确定依据:按应收款项实际账龄作为组合确定依据。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00% 5.00% 1 年至 2 年 20.00% 20.00% 2 年至 3 年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标准、计提方法: 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单项金额不符合上述重大定义,但需逐项认定可收回性的应收款项。 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各单项分别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款项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的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为前五名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采用个别认定。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各单项分别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组合的确定依据:按应收款项实际账龄作为组合确定依据。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00% 其中:6 个月以内 3.00% 6-12 个月 5.00% 1 年至 2 年 20.00% 20.00% 2 年至 3 年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标准、计提方法: 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单项金额不符合上述重大定义,但需逐项认定可收回性的应收款项。 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各单项分别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三、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拟自 2018 年 3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如在 2017 年度执行,公司 2017 年度利润总额为 27,063.59 万元,净资产 177,888.71 万元,资产总额 346,152.86 万元。如在 2016 年度执行,公司 2016 年度利润总额为 21,774.38 万元, 净资产61,628.90 万元,资产总额 150,042.59 万元。如在 2015 年度执行,公司 2015年度利润总额为 24,809.10 万元,净资产 42,856.79 万元,资产总额 134,574.78万元。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中介机构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九十三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应了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