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根据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公司监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薪酬标准 姓名 职务 年度薪酬标准(万元) 徐金根 董事长 180-230 瞿李平 董事、总经理 90-120 吴惠明 董事、副总经理 50-80 向雪梅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0-80 董事会秘书 李进 董事、副总经理 50-80 杨胜君 董事 为股东中欧基石提名的董 事,不在本公司领薪 瞿海娟 监事 8-12 万 范玉琴 监事 8-12 万 喻学峰 监事 8-12 万说明: (1)上述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具体标准分别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不设绩效年薪。 (2)上述人员涉及兼任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公司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三条 发放办法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的 80%至 90%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剩余部分于次年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第四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