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瞿李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吴惠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向雪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王树林 曲峰 葛其泉 2017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