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森科技(603626)_公司公告_科森科技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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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森科技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2-23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36,862.05 万元。 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11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85 元/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99,276.7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586.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2 月 4 日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7]0172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91,586.40 万元,将根据项目 的建设进程及公司需求,用于以下募投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投资预算 募集资金使用量 立项备案 环评批复  精密金属结构件  昆发改投备案 昆环建[2014]1 2年 41,272.60 41,272.60  制造项目 [2014]101 号 1294 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  昆发改投备案 昆环建[2014]2 2年 8,313.80  8,313.80  目  [2014]90 号 1432 号  高精密电子产品 320583150247 昆环建[2016]3 金属件生产线技 2 年 30,000.00 30,000.00 2-1  0102 号  改项目4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12,000.00 --  -- 项目投资总额  91,586.40 --  --  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 金来解决资金缺口,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 2017 年 2 月 1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36,862.0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实际已支付金额占可  可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铺底流 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  金投资总额  建设投资 合计  动资金 例(%) 精密金属结构件制  41,272.60 6,735.20  6,735.20 16.32 造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313.80 126.85 126.85 1.53 高精密电子产品金 属件生产线技改项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100.00 目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 -  -合计  91,586.40 36,862.05 36,862.05  40.25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7)第 0370 号”《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6,862.05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五、专项意见说明1. 会计事务所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7)0370 号”专项鉴证报告,认为,科森科技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科森科技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认为科森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海通证券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规定,海通证券同意此次置换事项。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 36,862.05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7)0370 号”专项鉴证报告,同时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此,监事会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6,862.05 万元。六、上网公告文件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编号“上会师报字(2017)0370 号”。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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