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森科技(603626)_公司公告_科森科技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时间:

科森科技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2-23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11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 18.85 元/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99,276.7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91,586.40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2 月 4 日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7]第 0172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使用额度与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对象为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将为银行,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认为科森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上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3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