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森科技(603626)_公司公告_科森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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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森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司代码:603626公司简称:科森科技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昆山元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科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昆山瑞思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元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科森科技东台有限公司、江苏金科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森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科森清陶(昆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科森科技北美有限公司、台湾科森科技有限公司、科森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苏州科模德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科森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科速博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KERSENTECHNOLOGY(VIETNAM)CO.LTD、昆山科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科臻迪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上海易冠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昆山鑫龢力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丰越新能源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及内部审计等业务。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风险、资金风险、采购业务风险、销售业务风险。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潜在错报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潜在错报<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潜在错报<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2)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4)控制环境无效;(5)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6)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重要缺陷(1)关键岗位人员舞弊;(2)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4)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或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损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损损失金额<合并报表净资
间接财产损失失金额失金额<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产的1%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理层职责权限、任职资格和议事规则缺乏明确规定,或未按照权限和职责履行;(2)因决策程序不科学或失误,导致重大并购失败,或者新并购的单位不能持续经营;(3)公司投资、采购、销售、财务等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内部控制系统整体失效;(4)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50%以上;(5)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引起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或引发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严重受损;(6)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不能实现控制目标;(2)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对外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3)未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或举报信息渠道无效;(4)子公司未按照公司规定建立恰当的管理制度,管理散乱;(5)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在国家级新闻媒体频繁报道,造成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受损;(6)违规或违章操作造成重大或较大安全事故,或迟报、谎报、瞒报事故。
一般缺陷(1)管理层在经营管理中职责权限不清、交叉任职或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中分工不当;(2)企业负责人未履行内部控制职责,长期(一年)未听取内部控制工作汇报;(3)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未按规定暂估转资并计提折旧;(4)采购业务的计划、采购、验收、财务、合同管理等岗位职责不清,缺乏相互监督制衡,管理混乱;(5)销售业务的信用政策未经审批,销售价格政策未经审批;(6)未按规定审批或未经授权签署合同;(7)未按规定开立或使用银行账户;(8)其余除认定为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均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主要情况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被及时识别、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未被及时识别、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的缺陷。其他1、明确关联方名单和关联交易信息收集部门及工作要求,在满足信披条件时,第一时间进行对外披露。2、强化关联方合同订立与关联交易付款审批,从严监管。3、对大额资金流动财务部进行着重关注。4、组织全体董监高及有关部门进行合规培训学习,增强其规范运作意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资金拆借经公司自查发现,其他1、组织全体财务部门尤其出纳进行合规培训学习,增强其规范运
公司于2022年存在3笔关联方资金拆借缺陷,拆借时间极短。作意识。2、财务部定期对月度银行流水和账务一致性进行抽查复核。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对于关联方未被识别,导致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及关联方资金拆借缺陷,公司已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截止报告发出日已整改完毕。内部控制运行整体良好。

2025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督促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聚焦资金管理等运营重要环节,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为公司的稳健、持续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徐金根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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