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6证券简称:科森科技公告编号:2025-014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议情况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金根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追认情况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文如无特别说明,作为交易一方,均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孙公司)。
经公司自查发现,东台市科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盛餐饮”)
实际控制人翟志辉先生的母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冬梅女士的姐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科盛餐饮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经公司自查发现,石莹女士所持有江苏唯士达智能检测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士达”)100%的股份实际归徐金根先生所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三)项的规定,唯士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经公司自查发现,瞿李平先生为江苏盈智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智融”)的实际控制人。目前,瞿李平先生实际持股盈智融60%股权,张浩雁先生实际持股盈智融40%股权。瞿李平先生自2014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任公司董事。向雪梅女士自2014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3月9日卸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张浩雁先生为盈智融的实际股东,其为向雪梅女士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三)项的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盈智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追认与关联人科盛餐饮发生的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19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餐饮 | 科盛餐饮 | 采购餐饮 | 1,026.79 | 1,243.77 | 4,629.98 | 2,880.29 |
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
1,846.80 | 1,371.85 | 2,226.02 |
2018年至2024年,公司与科盛餐饮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5,225.50万元。备注:此表中实际发生金额为含税金额。
2、公司追认与关联人唯士达发生的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物料 | 唯士达 | 采购物料、设备配件 | 142.09 | 51.10 | 17.67 | 222.16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唯士达 | 检测、组装 | 27,298.02 | 16,462.25 | 28,147.03 | 22,720.26 | 30,328.0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唯士达 | 设备修理、技术服务 | 490.01 | 272.05 | 275.47 | 1.38 |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唯士达 | 租赁房屋(含水电) | 339.92 | 803.01 | |||
向关联人采购设备 | 唯士达 | 采购设备 | 9,452.20 | 5,045.89 | 32.77 | ||
向关联人出售设备 | 唯士达 | 出售设备 | 1,334.51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唯士达 | 销售商品 | 204.33 | 11.00 | 247.59 | ||
应收水电费 | 唯士达 | 收取水电费 | 54.30 | 16.02 | |||
合计 | 37,640.95 | 21,858.31 | 28,440.17 | 24,898.59 | 31,131.01 |
2020年至2024年,公司与唯士达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43,969.03万元。备注:此表中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税金额,下表同。
3、公司追认与关联人盈智融发生的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物料 | 盈智融 | 采购物料、设备配件 | 57.75 | 303.29 | 219.69 | 137.33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盈智融 | 检测、组装 | 20,830.95 | 18,858.97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盈智融 | 设备修理、技术服务 | 413.44 | 628.52 | 1,078.08 | 1,150.65 | 253.71 |
向关联人采购设备 | 盈智融 | 采购设备 | 6,639.00 | 14,251.51 | 17,739.48 | 6,533.06 | 6,077.61 |
向关联人出售设备 | 盈智融 | 出售设备 | 1,348.21 | 55.45 | 33.00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盈智融 | 销售商品 | 94.98 | 141.48 | 2.39 | 93.85 |
应收水电费 | 盈智融 | 收取水电费 | 9.55 | 28.71 | 23.44 | ||
合计 | 27,883.39 | 35,249.49 | 19,346.49 | 7,962.23 | 6,562.50 |
2020年至2024年,公司与盈智融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97,004.10万元。
(三)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5年年初至3月底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采购餐饮 | 科盛餐饮 | 2,300.00 | 54.76 | 501.39 | 2,226.02 | 54.22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唯士达 | 15,000.00 | 21.43 | 4,707.51 | 30,328.00 | 43.70 | 引进新的供应商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唯士达 | 150.00 | 8.33 | 102.91 | 803.01 | 47.04 | 唯士达厂房已转让,公司已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向关联人采购物料 | 盈智融 | 100.00 | 0.05 | 3.01 | 137.33 | 0.07 | |
向关联人采购设备 | 盈智融 | 6,000.00 | 30.00 | 1,521.38 | 6,077.61 | 28.83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盈智融 | 300.00 | 4.29 | 26.95 | 253.71 | 3.61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盈智融 | 100.00 | 0.03 | 8.06 | 93.85 | 0.03 |
2025年年初至3月底,公司与唯士达、盈智融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在3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已达到披露标准。备注:此表中关联人餐饮金额为含税金额,其他金额为未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公司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范围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科盛餐饮 | 91320981MA1WGNQP8X | 2018-05-07 | 500万元 | 东台市东台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北侧、五龙家纺西侧 | 翟志辉 | 餐饮管理(除投资管理),餐饮服务,蔬菜、水果、家禽、水产品(除种苗)收购、销售,食品、卷烟零售,日用品、五金制品(不含电动三轮车)、普通劳动防护用品、服装、鞋帽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实际控制人翟志辉先生的母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冬梅女士的姐姐 |
唯士达 | 91320583MA20M4CH7B | 2019-12-17 | 1,500万元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黄浦江南路1399号 | 石莹 | 智能检测系统、自动化系统的设计;检测设备、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董事长徐金根先生控制的公司 |
盈智融 | 91320583MA20U9R78G | 2020-01-17 | 1,500万元 | 昆山市巴城镇东荣路216号 | 瞿李平 | 检测装备、智能装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精密模具治具、涂装设备、机电设备的加工、销售、租赁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动化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实际控制人瞿李平先生、向雪梅女士的配偶实际持股 |
(二)关联人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科盛餐饮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492.78 | 2,157.08 |
净利润 | -5.07 | 3.99 |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512.87 | 601.42 |
净资产 | 68.21 | 73.28 |
2、唯士达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4,810.42 | 31,297.56 |
净利润 | -1,083.81 | -205.87 |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5,914.20 | 28,996.70 |
净资产 | 522.56 | 1,606.37 |
、盈智融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765.56 | 10,735.50 |
净利润 | -191.56 | 23.94 |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8,463.55 | 18,394.33 |
净资产 | 1,567.14 | 1,750.47 |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约风险。
三、公司与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2022年
月
日,公司通过中国交通银行昆山开发区支行391680666018010944823账户支付唯士达2,210万元;唯士达借给乐敏,乐敏再借给石莹,石莹用于增资唯士达,唯士达再支付土建厂商鑫元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元建设”),鑫元建设再退回唯士达;2022年1月24日,公司中国交通银行昆山开发区支行391680666018010944823账户收到唯士达2,210万元。以上未入账。2022年1月27日,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樾河支行1102232719000002628支付唯士达2,000万元,唯士达支付给土建厂商鑫元建设,鑫元建设于2022年
月
日退回唯士达。2022年
月
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昆山东城支行32201986442051508238收到唯士达2,000万元。以上未入往来账。唯士达当时为了申请项目贷款,因项目贷款有自有资金的配比要求,所以用了此笔资金转了一次流水,用支付的水单申请了贷款的发放。2022年1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科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森”)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512910120410801支付唯士达1,500万元,唯士达于当天支付给盈智融。2022年1月28日唯士达收到招行苏州项目贷款5,000万元,唯士达当天支付给土建厂商鑫元建设3,128万元,支付给土建厂商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72万元,鑫元建设于当天退回唯士达4,000万元。2022年
月
日,金科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512910120410801收到唯士达1,500万元。公司发生上述
笔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单笔占用
天至
天,未形成期末余额,未造成对公司重大利益损害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餐饮、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检测、组装)、向关联人采购物料、接受关联人设备修理、技术服务、向关联人采购或出售设备及向关联人承租房屋等。
公司与科盛餐饮已签订《伙食承揽合约书》;公司与盈智融已签订《生产线外包服务合同》;与唯士达已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生产线外包服务合同》。2025年
月,唯士达已将厂房转让给当地国资,公司已与厂房受让方重新签订了《厂
房租赁合同书》,受让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以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通常根据实际需求采用个别订单形式。
(二)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据实结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在交易过程中,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等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