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8证券简称:杭电股份公告编号:2025-010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无需提交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华建飞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孙臻女士、陆春校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
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6,000,000.00 | 2,128,702.22 | -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6,000,000.00 | 3,019,554.70 | - | |
杭州永安防火卷帘有限公司 | - | 9,642.48 | ||
浙江富春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162,558.50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货物、服务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15,000,000.00 | 11,069,165.25 | -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4,000,000.00 | 5,532,590.52 | ||
杭州永通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 - | 1,970,297.02 | ||
合计 | 31,000,000.00 | 23,892,510.69 | -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5,000,000.00 | 2,128,702.22 | -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5,000,000.00 | 3,019,554.70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货物、服务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15,000,000.00 | 5,532,590.52 | -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5,000,000.00 | 11,069,165.25 | - | |
合计 | 30,000,000.00 | 21,750,012.69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日期:
1997年
月
日注册资本:18,6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法定代表人:孙庆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143715249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电话机、移动通信设备、市话通信电缆、光缆、无氧铜杆、铜丝、电磁线、电缆交接箱、分线盒、模块和PE、PVC塑料粒子、通信配套设备及专用电源设备、通信线路器材、光通信器件及设备制造,销售。黄金、白银、矿产品销售;金属材料批发、零售;移动通信技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旅客票务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其投资方向包括信息通信、节能环保和电气装备三大产业。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2.1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项目 | 2024年度(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5,176,444,379.68 | 营业收入 | 23,910,345,656.87 |
负债总额 | 10,997,760,672.44 | 利润总额 | 170,752,488.00 |
净资产 | 4,178,683,707.24 | 净利润 | 131,385,537.86 |
4、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
72.47%,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
86,5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浙江省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万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57210368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轻质建筑材料制
造;钢压延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为公司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企业,持有14.5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孙臻担任富春环保副董事长、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项目 | 2024年度(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541,174,554.79 | 营业收入 | 5,252,744,686.34 |
负债总额 | 4,194,771,096.26 | 利润总额 | 422,737,220.46 |
净资产 | 4,346,403,458.53 | 净利润 | 341,860,781.61 |
4、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49.11%,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二)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电力电缆,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预计向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及服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三)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以及采购商品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双方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
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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