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603616)_公司公告_韩建河山: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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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标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6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63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1,318,000股变更为387,218,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1,318,000元减少至人民币387,218,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卓秀路北街智汇雅苑6号院6号楼7层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26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系人:证券投融部

4、联系电话:010-56278008

5、邮箱:hjhszqb@bjhs.cn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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