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国联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90,858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募集资金用途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1040160001269363 | 5,139.85 | 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 |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包含资金存放期间利息。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实际支出金额 |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 | 33,122.84 | 29,245.24 | 1,262.25 | 5,139.85 |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5,139.85万元(暂估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5.52%
。
四、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办公楼价格较原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时的采购价格有较大幅度下调,从而节约了采购成本,使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所需的投入有所减少;
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募集资金余额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系按照募集资金余额加上利息收入合并计算。
3、募集资金账户存续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5,139.85万元(暂估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结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全文结束)
(本文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江涛 | 徐石晏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