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作为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胡世明先生、独立董事伏军先生及非独立董事李林先生,其中,胡世明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至2024年6月届满。
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王朝曦先生、盛建明先生、吴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朝曦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为2024年6月至2027年6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个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主任委员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履行监督公司内部及外部审计的职责。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发表审议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次数 | 召开时间 |
届次 | 会议议题 |
2024年1月31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检查报告》等议案
次数 | 召开时间 |
届次 | 会议议题 |
2024年4月29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2024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等议案
2024年8月19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2024年第一、第二季度财务检查报告》等议案
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4年10月25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等议案
2024年11月1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为公司聘任的2010年度至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公司有关部门一同组织了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过邀请报价、内部评审、结果审核等程序,同时对华兴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华兴所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华兴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督指导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并持续与年审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审计人员进行沟通,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
审计报告,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实施,提升了内部审计工作成效;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收到普华永道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任审计委员会充分尊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审计意见,高度重视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全力督促公司管理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快整改。截至目前,所涉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已经消除。此外,时任审计委员会组织公司审计部、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成立特别工作小组,短期内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展开内部自查和梳理。通过筛查暂未发现其他未识别、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基于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聘请华兴所为第三方独立中介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关联方交易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专项核查,全面识别和评估关联方交易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2024年5月,华兴所接受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委托并进场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关于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关联交易情况执行商定程序的专项核查报告》(华兴专字[2024]24006430011号)。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其关联方交易;未发现公司2023年度存在其他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缺陷以及存在关联交易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形。2024年9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聘请华兴所对上述股权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华兴所于2024年9月23日出具了《关于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九颂宇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深圳市快美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执行商定程序的专项核查报告》(华兴专字[2024]24011020015号),报告中确认:公司于2023年末对该项投资确认的公允价值与评估机构对该项投资于202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估值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年度报告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已经消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为检查非标事项所涉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配合独立董事聘请了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积极督促公司认真整改,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严格执行,从而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深入地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推广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及各部门积极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发现的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及具体整改计划并积极进行整改。同时,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仍需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强化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防范风险,促进公司更快更好发展。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华兴所进行较为充分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其职权范围内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胡世明、伏军、李林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朝曦、盛建明、吴静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