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董事夏峰先生、乐君杰先生、柯军先生、潘矗直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