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价格及注销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将行权价格调整为
11.91元/股,注销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58万份股票期权。
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首次授予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
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94.72万份。本次行权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相关条件,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