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通信(603602)_公司公告_纵横通信: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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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6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9,184,827.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29,248,29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6,926,800股后的股本总额为222,321,493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以此测算,在不考虑自2025年4月1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期间享有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况下,公司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116,074.65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0,091,875.3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1,207,950.0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3.57%。本年度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为0,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1,116,074.6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8.94%。

本次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116,074.6511,928,599.4610,192,464.8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861,419.6632,853,175.5721,921,234.80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399,184,827.2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3,237,138.9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4,545,276.6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3,237,138.9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35.41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已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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