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子窖(603589)_公司公告_口子窖: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时间:

口子窖: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一并终止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

根据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以授予价格35.1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80,528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880,528股变更为0股,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880,528股变更为598,119,472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21日起45天内,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安徽省淮北市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邮政编码:235199;

4、联系电话:0561-6898000;

5、邮箱:kz_zqb@126.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