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素时尚(603587)_公司公告_地素时尚: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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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素时尚: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8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3-042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素时尚”或“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10时0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快递、电话、传真或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瑞敏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与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与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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