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素时尚(603587)_公司公告_地素时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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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素时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地素时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35,000股予以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得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地素时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本次回购总金额为2,579,500元加上5名被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所需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77,386,282股减少至477,051,28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77,386,282元减少至477,051,28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6月10日9:00-17:00

3、联系人:张黎俐

4、联系电话:021-31085111 021-31085300

5、传真号码:021-31085352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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