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持股5%以上的股东杨阿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522,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4%。本次杨阿永先生解除质押91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6.36%。本次解除质押后,杨阿永先生累计质押股份286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28%,占公司总股本的1.59%。
?杨阿永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敏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5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6%。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两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11.88%,占公司总股本的5.05%。本次质押解除后,杨阿永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敏先生合计质押股份2086万股,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27.24%,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7%。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杨阿永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杨阿永先生已将其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的910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 杨阿永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910万股 |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 | 26.36%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5.05%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5年5月22日 |
持股数量 | 34,522,488股 |
持股比例 | 19.14%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286万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 | 8.28%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59% |
上述解除质押股份计划用于后续质押,杨阿永先生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
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