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8证券简称:三星新材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金璐女士、张以涛先生、任铁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姓名 | 职务 | 2024年度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备注 |
仝小飞 | 董事长 | 现任 | 96.30 | 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
杨敏 | 副董事长 | 现任 | 96 | 领取董事薪酬 |
金璐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194.58 | 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
张以涛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130.46 | 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
任铁 | 董事、财务总监 | 现任 | 95.13 | 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
黄运通 | 董事 | 现任 | 57.93 | 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
李会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
苏坤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
刘勇 | 独立董事 | 现任 | 3 | 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
姚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5 | 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
李发现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津贴 |
刘坤明 | 监事 | 现任 | 0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津贴 |
吴丹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1.40 | 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
张鹤 | 副总经理 | 现任 | 50.74 | 领取岗位薪酬 |
吕文英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7.25 | 领取岗位薪酬 |
张金珠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4.67 | 领取岗位薪酬 |
王雪永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8.76 | 领取岗位薪酬 |
合计 | / | / | 887.23 | / |
注:
1、非独立董事黄运通先生自2023年4月至2024年10月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总监职务,自2024年10月起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再领取岗位薪酬。
2、姚杰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任期于2024年8月15日届满离任。
3、副总经理吕文英先生于2025年4月1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下属公司的全部职务,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吕文英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4、上表中合计数与所列金额总和的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董事仝小飞先生、金璐女士、张以涛先生、任铁先生皆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领取岗位薪酬;董事杨敏先生领取董事薪酬96万元(税前);董事黄运通先生不领取岗位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
(二)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内部担任其他岗位职务的监事:按照其担任的岗位职务所对应的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发放和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津贴。
(三)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本次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