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以电子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5年3月4日下午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发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三星新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泰”)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山东成运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运输服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同意2025年度国华金泰与山东成运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运输服务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770万元(不含税),对应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770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6年4月7日)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4月7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