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证券简称:珍宝岛公告编号:临2025-054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 20,000万元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0,000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79,100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2.96 |
特别风险提示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其他风险提示 |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参股子公司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九洲方圆”)的银行融资需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亳州谯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参股子公司安徽九洲方圆向其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金额为人民币2.0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12个月。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董事审议通过以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46号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0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48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 |
被担保人名称 | 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安徽九洲方圆34.8182%股份,怀红伟持有安徽九洲方圆38.7974%股份,郭东持有安徽九洲方圆26.3843%股份。 |
法定代表人 | 汪吾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6000680706701 |
成立时间 | 2013年5月7日 |
注册地 | 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药都大道西路2129号 |
注册资本 | 32,476.367万元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饮料 |
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22,692.72 | 117,283.44 | |
负债总额 | 97,033.98 | 91,554.44 | |
资产净额 | 25,658.74 | 25,729.00 | |
营业收入 | 32,310.32 | 20,884.79 | |
净利润 | 1,059.30 | 75.95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保证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谯城支行担保期限:12个月担保金额:人民币2.00亿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参股公司安徽九州方圆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怀红伟和郭东提供了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安徽九洲方圆提供担保,为满足安徽九洲方圆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运营状况稳健,资信记录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安徽九洲方圆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安徽九洲方圆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且本次担保事项中存在反担保,董事会认为可以保障公司利益,同意为安徽九洲方圆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17.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96%。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人民币15.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40%。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人民币2.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6%。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亦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