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603567)_公司公告_珍宝岛: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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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宝岛: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567证券简称:珍宝岛公告编号:临2025-02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8号)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珍宝岛”)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803,592股,发行价格为13.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999,917.2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759,785.06元(不含税)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240,132.2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2087号)。

以前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70,740,733.77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9,391,624.7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31,349,109.0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0,000,000元,累计利息收入4,937,710.02元,累计手续费支出20,778.6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0,807,954.5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

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北京恒创星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分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哈尔滨市呼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47号公告),相关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0月,因项目变更、减少管理成本及部分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等原因,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75号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开户行账号余额
1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003012000000094819,497,886.76
2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哈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支行15999012200008523911,850,046.40
3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350008012920011078060,736,837.86
4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哈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支行15999012200008539256,656,991.10
5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003012000300094612,066,192.39
合计160,807,954.5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4-062号公告)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2月1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可使用状态,公司拟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530.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尾款及保证金支付完毕后,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办理资金划转,并在资金清零后办理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081号公告)。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原募投项目“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的子项目“仿制药研发平台”中18个化药仿制药因政策调整、市场销售环境变化等因素终止开展,该部分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其他募投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原募投项目“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子项目“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的对应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中的另一子项目“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其他募投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68号公告)。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79号公告)。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4年10月延长至2025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063号公告)。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确认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144,533,694.36元。经再次核查确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应为118,763,694.36元,公司已将前次置换行为多置换的25,770,000.00元,利息83,212.40元,合计25,853,212.40元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3-080号公告)。

除前述更正置换募集资金事项外,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前述更正置换募集资金事项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情形。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1,217,240,132.2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391,624.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18,309,425.1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31,349,109.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7.93%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670,956,400.00350,924,429.85350,924,429.85-106,963,296.7091,886,873.52-259,037,556.3326.18创新药研发平台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7年11月至2028年11月;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
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373,000,000.00403,703,887.14403,703,887.1415,426,245.38343,993,674.53-59,710,212.6185.212025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357,134,100.00203,109,533.83203,109,533.8350,726,311.64147,526,311.64-55,583,222.1972.632025年10月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80,000,000.0054,685,281.2654,685,281.261,419,114.9742,835,311.71-11,849,969.5578.33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330,000,000.00204,817,000.14204,817,000.14205,106,937.67289,937.53100.1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811,090,500.001,217,240,132.221,217,240,132.22-39,391,624.70831,349,109.07-385,891,023.1568.3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项目的物资采购、物流运输、施工人员等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同时,因政策调整、市场销售环境变化对下游仿制药项目影响较大,项目整体实施进度需向后调整。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8月调整至2025年8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2、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现场施工建设、材料物流运输、人员等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一定滞后。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1月调整至2024年10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及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再次对“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了梳理及优化。经公司谨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4年10月延长至2025年10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经公司综合研判论证,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仓储物流配套相对不够完善,更易受到外部环境影响,项目能否达到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公司在产地加工项目上的实际运营能力和运营条件,同时结合公司在中药材产业布局重心的调整,公司拟优先集中资金资源和管理资源聚焦发展皖药产地加工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并决定终止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2-068号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144,533,694.36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2-003号公告)。经公司再次核查确认,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应为118,763,694.36元,公司已将前次置换行为多置换的25,770,000.00元,利息83,212.40元,合计25,853,212.40元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3-080号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4-062号公告)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2-004号公告)。公司2022年度未实际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均不涉及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可使用状态,公司拟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530.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尾款及保证金支付完毕后,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办理资金划转,并在资金清零后办理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081号公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剩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530.57万元。注5: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的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已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中包含了该账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所致。注6:受四舍五入影响,上表中可能存在明细数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的情况。注7: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2.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表中年度投入金额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均不含暂时补流的2.3亿元。注8:“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中本年度投入金额为负,系创新药项目终止研究服务协议退回募集资金账户113,032,000.00元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350,924,429.85350,924,429.85-106,963,296.7091,886,873.5226.18创新药研发平台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7年11月至2028年11月;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
鸡西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鸡西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403,703,887.14403,703,887.1415,426,245.38343,993,674.5385.212025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203,109,533.83203,109,533.8350,726,311.64147,526,311.6472.632025年10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957,737,850.82957,737,850.82-40,810,739.68583,406,859.6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1、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仿制药研发平台中的18个品种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仿制药研发平台”中涉及的18个仿制药品种,受国家集采政策的逐步落实,部分竞品陆续审批上市等因素的影响,相关品种销售价格承压,在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和销售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再投入资金进行研发已经较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判断,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决定终止18个仿制药品种的研发。
2、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
自2020年以来,物流配送在一定时期内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国家药监局及各省份2021年相继出台“规范中药材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对加工相关配套、物流体系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徽省政府于2022年出台“亳州市中药材趁鲜切制及中药材经营扶持政策”,为皖药产地加工项目提供了更好的政策支持。公司结合相关指导意见精神及行业发展趋势,对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涉及的仓储物流、示范加工、检测及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标准、规模进行了重新评估,认为现阶段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建设地亳州的整体仓储物流体系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更为完善,政策支持力度更大,更能够满足产地趁鲜切制的需求;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仓储物流配套相对不够完善,更易受到外部环境影响,项目能否达到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综合研判论证,根据公司在产地加工项目上的实际运营能力和运营条件,同时结合公司在中药材产业布局重心的调整,公司拟优先集中资金资源和管理资源聚焦发展皖药产地加工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并决定终止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
3、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可使用状态,公司拟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530.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尾款及保证金支付完毕后,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办理资金划转,并在资金清零后办理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就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附表1之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2: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2.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表中年度投入金额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均不含暂时补流的2.3亿元。注3:“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中本年度投入金额为负,系创新药项目终止研究服务协议退回募集资金账户113,032,000.00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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