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603566)_公司公告_普莱柯关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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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关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5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

计政策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同时,公司将在2020年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依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依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有利于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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