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路555号湖盛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2024年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