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037,975.6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38,146,71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488,684,04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2,419,870股后的486,264,1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0,384,919.0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亦未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总额340,384,919.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9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2,419,870股,且该部分股份已于2025年3月12日注销。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现披露以下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40,384,919.00 | 534,890,587.00 | 340,384,919.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02,037,975.68 | 982,468,040.05 | 664,276,290.83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938,146,712.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15,660,425.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82,927,435.5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15,660,425.00 | ||
现金分红比例(%) | 137.69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